电改再出发:规划、修法、监管一个都不能少


  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确定依据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的体制框架,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,放开配售电业务,同时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。

  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确定依据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的体制框架,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,放开配售电业务,同时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。

  时隔13年,电力体制改革再出发。政府在改革的顶层设计阶段如何运用市场杠杆?如何用“看得见的手”对市场化体制、机制、政策措施、法律法规、监管等方面进行设计、建立和引导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。

  市场与政府相结合

  “现在电力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缺失。资源配置也好,价格制定也好,主要是通过政府来配置的。”中国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此次《意见》的出台,意在解决电力市场构建问题。

  她进一步分析指出,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只实现了厂网分开,在发电侧形成了基本竞争的格局,而在输、配、售环节还是由电网统一经营,形成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。调度、交易、结算以及对电力进行统供统销,发电跟售电被电网阻隔,不能进行直接谈判与交易。“当前的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并不健全。”她说。

  与此同时,上网定价、销售定价都由政府决定;发电量计划也经各级政府分解指标,甚至分解到每个机组。“一个企业不能自主决定生产多少产品,产品的价格是多少,这哪是真正的市场化?”景春梅说。

  “新电改还原了电力的商品属性,厘清了政府、市场和企业的关系。”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、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《意见》最突出的就是放开两头、监管中间。所谓放开两头,是指在条件逐渐成熟的情况下,发电和售电业务逐步有序推向市场。管住中间,是指在现阶段科技水平下,输电与配电环节具有自然垄断属性,不适于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运作,还需监管。

  曾鸣认为,把放开两头、监管中间作为新电改的基本路径架构,体现了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的有机配合,既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,又符合我国电力改革的实际。“根据国际经验,电力改革一般分步实施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”他说。

  协调配合,统筹规划

  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指出,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。“新电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加强监管、加强统筹规划、加强供电可靠和安全。其中,统筹规划是最薄弱的环节。”曾鸣说。

  电力作为特殊商品,产、供、销要瞬间平衡,电力系统供求关系要时时平衡。如果整个电力系统的规划各自为政,就缺乏统一性、科学性与权威性,规划也就形同虚设,最终难以执行。事实上,十几年来,电力行业在整体规划与运行方面仍存在种种痼疾。

  厂网规划不协调问题便是一例。13年前厂网迅速分开,成立了五大发电集团公司、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辅业集团。“各自分家后,各做各的规划,各跑各的路条,电网规划与电源规划之间出现严重不协调。”曾鸣分析指出,如此一来,电厂超前建成电网却没有同步跟上,送不出去电造成资源巨大浪费;电网早已搭建完毕,电源还没建好,造成电网资源的浪费。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,都造成了电力资源的浪费。